来源: 黑龙江消防 | 作者: 黑龙江专职
日前,黑龙江双鸭山市消防支队被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 “军警民共建共育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消防支队警民共建工作始终坚持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不动摇,在努力完成党和人民赋予的任务同时,始终把共建共育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当作事关部队建设全局的大事来抓,开展了系列军民共建共育活动,充分发扬拥政爱民工作优良传统,视人民为父母,把驻地当故乡,以促进全市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为己任,忠诚履行新时期消防部队职责使命,实现了双拥共建工作和社会经济发展的良性互动。
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军警民共建共育先进集体”称号,不仅是对支队拥政爱民、警民共建、精神文明等活动的肯定,更是对全体官兵继续共同努力、促进部队全面建设的激励。支队官兵将会继续在展现消防部队新风貌的同时,积极投身地方建设之中,为地方建设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群众的安居乐业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