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消防“五项措施” 扎实进基层风气监察工作

发布时间:2018-06-12 字体:【  】  【关闭窗口】

为全力确保改革期间部队安全稳定,全面加强作风建设,黑龙江鹤岗市消防支队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五项工作措施,扎实推进基层风气监察,着力查摆纠治基层"微腐败"和不正之风。
  分级建立风气监察联系点。消防支队确定官兵民主意识较强、部队民主氛围较为浓厚的3个大队作为基层风气联系点,分别由支队纪委书记、副书记、纪保督察科科长负责联系,常态化开展风气监察联络工作。支队将全部中队纳入风气监察工作当中,由大队负责纪检工作人员担任联络人,全面倾听官兵声音、收集官兵意见,达到全面查摆纠治目的。
  设立基层风气监督员。全市所有大、中队通过民主推荐方式,确定15名民主意识强、富有正义感、威信高且素质过硬的官兵担任风气监督员,负责基层风气监察工作。支队通过建立微信联系群组方式,督促推进日常工作任务落实。目前,各单位监督员及时上报《官兵身边的"微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清单暨监察情况统计表》,按时完成每月工作任务,各单位风气建设工作运转良好。
  完善畅通监督举报渠道。消防支队向基层部队下发《关于公布基层风气监察相关内容的通知》,将风气监察内容、方式和举报电话等信息向全体官兵公布。各基层单位充分利用公示栏公布相关内容,全体官兵了解48条监察内容及总队、支队基层风气监察工作举报电话、投诉信箱等信息,官兵反映问题渠道进一步畅通。
  从严整肃部队纪律作风。消防支队将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纳入基层风气监察工作当中,将"风气监察"与"优化环境巡察"有机结合。通过组织走访、调查问卷、座谈了解等方式检查各级部队贯彻落实上级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情况,先后与重点单位负责人、市政府企业投诉中心工作人员座谈了解基层部队作风情况,未发现纪律作风问题,部队管理形势持续稳定。
  不断强化风气督导检查。消防支队将风气建设纳入常态化督察重点内容,采取"不定时间、不打招呼""直奔现场、直插末端"等方式,对部队基层风气建设情况定期督导、综合检查和专项督察。截至目前,纪委常态化督察组专项督察基层风气3次,与联络员、监督员开展座谈交流9人次,推进基层整改工作5项,部队作风持续向好。